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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被迫辞去职务

无故辞退 2024-07-03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迫辞去职务是指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或劳动合同因特定情形而无效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辞职行为是劳动者在无奈情况下的权益保护,如不及时采取行动,劳动者的权益可能会持续受到损害。
  • 被迫离职的处理通常包括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方式。协商解除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程序相对灵活;而单方解除则是劳动者在特定法定条件下,例如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 处理被迫离职时,需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具体步骤包括: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获取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拒绝配合,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同时,劳动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证明被迫离职的事实;最后,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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