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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没有付款,也没有租金

房屋租赁 2024-07-04 13: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签了钱没给完,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给付。如果对方催告仍未给付,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 要看租赁合同时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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