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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做猪肉分割师,工作了两个半月,辞工到期了,该超市以超市规矩为由,拖欠工资,也没和我签合同

讨薪 2024-07-04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超市以超市规矩为由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超市规矩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更不能作为拖欠工资的借口。劳动者有权要求超市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 如果超市一直拖欠工资,你可以首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他们责令超市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工资。若超市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加付赔偿。同时,你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超市没有和你签合同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超市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超市与你补签劳动合同,并可以就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等问题与超市进行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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