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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交付首付款,银行贷款由男方自主支付。房子登记男方和女方共同的名字。女方未支付任何费用。1.在结婚前分手,是不是女方不可以要求房产分割?此房产归男方所有对吗?2.结婚以后,男女双方共同还款一段时间。如果选择离婚,是不是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银行贷款的部分和房子升值的部分做出补偿呢?是不是女方不可以要求房产分割?此房产归男方所有对吗?是不是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银行贷款的部分和房子升值的部分做出补偿呢?

银行 2019-05-01 20: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对方不能请求分割。
    2、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来判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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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女方不可以要求房产分割?此房产归男方所有对吗?是不是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银行贷款的部分和房子升值的部分做出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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