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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还需要试用期吗?这个月我应该成为常客,但是用人单位告诉我,成为常客还需要再试用一个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5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如下: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是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过来试用期用人单位辞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你好!如果劳动合同已经约定了试用期,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合同履行,不得无故延长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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