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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离职。签完离职书后是不是人走帐清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5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非自愿离职后工资结算问题,通常情况下在离职手续完成后是“人走账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所有工资。但如果因为离职给员工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这部分赔偿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但扣除额度有限制。务必注意处理赔偿事宜,以免影响离职手续和后续就业。
  • 针对非自愿离职后的账务问题,一般可通过两种方式处理: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共识后办理离职手续并立即结清工资;二是按照劳动合同及法律规定,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按流程办理离职手续。选择方式需视实际情况而定,如双方关系良好且无争议,协商是较好选择;如有争议或需遵循法律程序,则应按正式流程处理。
  • 对于非自愿离职的人走账清问题,具体操作如下:1)若无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2)如有经济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或从工资中依法扣除,但需注意扣除额度;3)若损失赔偿存在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处理时务必确保双方权益,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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