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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5年7月结婚的,房子是14年7月购买的,产证是17年3月拿的,首付是老公付的,贷款是共有的,产证是他一个人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7-05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的房产情况,在离婚时如何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鉴于房子是在您婚前购买且产证登记在您的丈夫名下,通常视为他的个人财产。但考虑到贷款是双方共同承担,离婚时,您有权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进行分割。法院在判决时会参考《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为原则,协议不成则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 关于您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关键在于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房产。虽然房子是在婚前购买,但贷款是婚后共同承担,这意味着房产的分割会涉及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具体的分割方式需结合双方的协商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 您的房产分割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若双方能达成协议,则按协议分割。对于房产登记在您丈夫名下且婚前首付他付的情况,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其判归登记方,但您仍有权获得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补偿。此外,在分割过程中,法院还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子女和无过错方的情况等因素。在操作时,请准备相关证据以证明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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