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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16年3月在驻马店买的房子,准备回去申请贷款,今年年底结婚,婚后才交房,到时候加老婆名字,这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2-23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共同财产,只要加上你的名字,且没有约定各自份额,那么就应该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加你的名字,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包括升值部分),可以比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属于共同财产,只要加上你的名字,且没有约定各自份额,那么就应该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加你的名字,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包括升值部分),可以比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属于共同财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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