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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工资,按正常程序应该9.20号,发,我在9.19号提出离职,9.20号就没有发我8月份工资,然后我就开始交接工作,10.19号才允许我把离职手续办了,并交到公司总部,10.19号当天所有人的工资都发了,但是我没有,相当于我8,9月的工资都给我扣着不发,期间我连工资条不没有收到,我打电话问校区负责人校区负责人说已经签了我两个月一起发的同意书,但是我根本就不知道。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把我的工资要过来8月份工资,10.19号才允许我把离职手续办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把我的工资要过来

合同纠纷 2019-05-02 18: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资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将对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工资引发各类刑事案件。从发案环节看,该类犯罪集中发生在建筑、装修、工艺、针织等劳动力密集、管理制度相对落后的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或承包单位;从案件类型看,主要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从作案形式看,犯罪一般是在追讨未果的情况下,引发纷争,冲动之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突发性。
    其他如怠工罢工、毁坏劳动设备等行为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如涉及范围较大则会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投资环境。对企业主进行人身攻击、群体性暴力事件、游行示威、阻碍公共交通等行为会引起一定范围的社会恐慌或社会波动,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社会秩序,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领取表格,到政治部人力资源部领取或网上下载《员工离职申请表》
    2、离职员工应按照要求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交科室负责人审批;
    3、科室负责人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有关离职员工人事信息及是否存在违约责任的沟通;如离职员工是中级职称(含)以上人员,须增加人力资源部的面谈;
    4、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本岗位所负责工作内容进度、所保存资料清单等;
    5、工作交接完成后,离职员工须于离职前按照《员工离职申请表上的离职手续办理顺序进行相关部门手续的办理;
    6、离职手续包括:交还办公用品、胸卡、《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报销院所账目,归还院所欠款,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占有、保管、借取的有关费用;核算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及薪金等;
    7、离职当天,人力资源部在审核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 为离职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8、离职员工工资将由财务供应科在离职当天核算,并于下个发薪日打入工资卡中;
    9、如与院所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不当然导致其它合同(协议)的无效,涉及其他合同(协议)有关事宜,仍按照其他合同(协议)处理;
    10、如离职员工在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仍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须由离职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手续的办理,同时院所保留追究员工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给院所带来损失的责任的权利;
  • 离职手续:
    1、辞职者一人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交于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单位接到辞职申请后,根据情况进行审核或审批。对于不需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单位应在"辞职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内填写对申有关情况是否属实的审核意见;对需要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则填写是否批准的意见。
    单位填写意见后的"辞职申请表"需报送主管部门一份,报送人才流动机构一份;装入申请人档案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3、对于审核或批准的辞职,单位填写"辞职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连同辞职者本人的你事档案和另一份"辞职申请表"一并转至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4、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到辞职者所在单位转来的材料,清点无误后填写回执,完成辞职者人事档案转递工作。
    5、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与辞职者本人签定有关档案管理的协议后,发给辞职者"辞职证明书",并装入本人档案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人才流动机构一份,完成辞职手续。

    6、辞职申请符合辞职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三个月后单位仍不给办理辞职手续,辞职申请人可直接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辞职手续。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到辞职申请人填写的"辞职申请表"后,在有关栏目填写意见并向所在单位调转人事档案,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申请人"辞职证明书"完成辞职手续。
    7、因辞职发生争议,经有关部门仲裁后,辞职申请人凭裁定辞职的仲裁文书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辞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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