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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车被追尾了,对方负全部责任,我在修理过程中要求赔偿交通费,对方和保险公司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24-07-09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子被追尾对方负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双方就赔偿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你好,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1、交强险的保险单;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保险公司推迟赔偿可以起诉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要求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法院判决后仍未赔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干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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