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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份和个人借款12万元,我手里有3万多还款记录,剩下的由我朋友转给他,一共还了20多万,利息是7分5,现在我不还他了。他就骚扰我,找我单位,我可不可以报警。2016年10月份和个人借款12万元,我手里有3万多还款记录,利息是7分5,我可不可以报警。

债权债务 2019-05-01 1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日期届满,借款人拒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人民法院会查明案件的事实和审查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我国法律对个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 追讨债务怎么打官司:
    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催款,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准备好证据: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
    3、写诉状:网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写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如果有条件,可以先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诉前保全,这样就有保障了;
    5、将诉状和证据递交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待开庭审理;
    7、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了,你们双方都不上诉,则判决生效;
    8、如果对方不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还款,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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