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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别人家的孩子在我家门口摔伤了。我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7-12 19: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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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在别人家门口摔跤骨折了,户主是否应当负责,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户主对伤害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比如户主的门口是受害人的必经之路,然后户主在门口放置物品,对受害人的经过造成妨碍的,户主就必须承担责任;户主对伤害不存在过错的,就不需要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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