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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要去离开20多公里地方上班,太远不方便,不想干了能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13 0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公司因搬迁导致员工通勤不便时,若双方未能就新的工作地点达成协议,员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提前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搬迁后,员工因距离过远不想继续工作,双方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员工有权依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既保障了员工的权益,也给予了公司搬迁的空间。
  • 对公司搬迁带来的不便,员工不愿前往新址工作时,公司应依法与员工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公司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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