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民政局是国家行政机关,严格按照国家法定假日安排。所以民政局春节期间也是要放假的,七天春节假期过完以后,按照平时的上班时间正常上班。2、民政局按国家规定的时间进行作息。正常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