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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朋友涉嫌运输毒品被逮捕了,但是他家里有老婆孩子还有一个父亲,他老婆现在怀孕六个多月了,他爸爸腿也不好,他老婆还要挺着大肚子照顾孩子和他爸爸,他爸爸经常去医院打针输液,家里没有一分收入,能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吗?就是我朋友涉嫌运输毒品被逮捕了,但是他家里有老婆孩子还有一个父亲,能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吗?

刑事辩护 2019-05-01 19: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拘后随时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写一份申请取保候审就好了,然后将申请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在七天内给答复,是取保还是不予取保。
    《刑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但是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①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②犯罪后逃逸的;
    ③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
    ④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
    ⑤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
    而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不需要申请,就可以取保候审:
    ①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嫌疑,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 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有罪,被告人释放有罪得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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