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出所拿走手机后,当事人被释放后方能取回。当事人被拘留后,其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将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故被拘留后,当事人的手机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不会归还给家属。所有物品都应当交由看守所或者拘留所保管,释放后再取回来。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