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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二手房交了3万的订金,现在我老公征信有问题,不能贷款,可以退订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5-01 19: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
    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
    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 1、在贷款期间,你的房子应该就已经抵押给银行了,银行基本上不会在没有抵押担保的情况下放款的。
    2、你可以将房子转卖的,如果你的朋友不是一次性支付所有房款的话,手续上会麻烦一些,需要协调的当事人很多。首先,你需要和银行协商,如果你朋友的资质银行可以放款给他的话,可以协调银行将购房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换为你的朋友。感觉这一步是最难的。第二,如果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那么银行会让开发商承担一个阶段性担保,那样的话,在购房借款合同的中就是三方当事人,都需要协调。贷款人,开发商,银行。第
    三、需要和开发商协调将购房合同更改为你朋友的名字,不然,银行的银行的贷款合同,以及他项权利证都是没法办理的。总得来说更改比较困难,但是不是完全不可能。另外虽然麻烦一些,但是这是最安全的办法,除此之外,都会有或多或少的风险。
  • 买房子交了订金,但还没签合同的,可以要求退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属于预付款的性质,如果交付订金以后,实际没有签订合同的,交付订金一方有权要求退还订金。  但是,如果是“定金”的,如是交付定金一方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无权要求退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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