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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被车撞到头。脑秆出血导致神经不正常。下肢左腿不能走。脊柱骨5.6结骨折。现在治疗一个多月啦还不能走,智慧只有8岁孩子的杨子。医药费都是司令在出。司机应该和医生很熟每次交费他们都会会诊,今天医生搞诉我,我女儿过年前可以出院。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女儿也有责听交警说。我女儿被车撞到头。现在治疗一个多月啦还不能走,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女儿也有责听交警说。

交通事故 2019-05-03 1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等各项。
  • 被撞骨折首先要进行责任认定,然后进行伤情鉴定,具体赔偿,需要等治愈后做了伤残等级鉴定,才可以知道具体赔偿标准。《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以交通部门经调查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受害方可以要求相关责任人向其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可以根据责任的大小来划分,具体费用依照前面说的各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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