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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由于经济问题,和员工解除合同,请问十年以上员工有什么赔偿

合同纠纷 2019-05-03 09: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佣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前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公式表达就是:经济补偿=在职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需注意,这里所说的工资,应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这个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单位提出还是个人提出,具体内容如下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形式不同赔偿标准不同,劳动者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和劳动法规定来进行判断赔偿金额,过错性解除是没有赔偿金的,非过错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而且还有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以下为详细解说,可供参考。

    (一)、协商解除

    (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过错性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一定要收集好足够证据。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是按法定标准计算的,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不会多支付,也不允许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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