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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三甲医院应聘过了当护士,但是我现在在原来的单位还没有离职,单位要求我19年7月1号报道,并且现在就要求我必须签一个就业协议,如果到了19年7月1号没有去,就要赔偿违约金一万元。我就不敢签,请问假如我签了,到时候我改变主意不想那里上班了,真的会赔钱吗?很惶恐。我在一家三甲医院应聘过了当护士,就要赔偿违约金一万元。请问假如我签了

合同纠纷 2019-06-17 15: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上述赔偿的具体办法是: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得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过错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要承担的赔偿】  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根据《违法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于上述规定中有关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执行。
  • 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 您好!一般就业协议都是毕业生自己找好单位后,签订就业协议,是为了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尽量协商。而如果毕业生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可以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但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给学校就业处。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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