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结婚十多年啦!他家非常穷,穷我不怕,关键是我老公没有一点上进心,而且他跟他妈什么都听他姐姐的,前几年还有家庭暴力,我最反感的就是他跟他妈每天都要喝酒,我要离婚他不同意。我现在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我结婚十多年啦!而且他跟他妈什么都听他姐姐的,前几年还有家庭暴力,我要离婚他不同意。

离婚 2019-05-04 13: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证明是家庭暴力,要有证据,可以获得赔偿。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 暴 力的;
    (四)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你的描述,你父亲有长期的家庭暴力行为,你们也应掌握了他实施家庭暴力的一些人证、物证,因此你母亲可单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胜诉基本是肯定的;房子如果是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但你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你妈可要求他赔偿,从而可以相应减少他的财产份额;此外,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如果你妈属于这种情形,也可要求相应减少你父亲的财产份额。
    哺乳期的小孩以归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外的儿女法院根据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但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一般会单独征询他/她的意见,并以此为据来考虑其由谁来抚养。
  • 家暴可以离婚,不能协商离婚,可以诉讼解决。并要求赔偿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直接规定,可以参照以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定安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