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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九级工伤,社保局赔了21000,我现在向公司提出赔偿,公司要我写一份赔偿清单,公司应该赔多少?具体是赔那些,没相赔多少?请各位律师帮我写个清单,我在深圳.公明 谢谢!

工伤赔偿 2018-06-05 08: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工伤的问题,需要确定如下问题:
    1、单位是否为您上工伤保险
    2、单位是否为您申报工伤
    3、以上问题确定后,为认定为工伤后,劳动部门会委托鉴定机构给您做伤残等级鉴定,最低的等级是十级,您的情况要看鉴定结论。
    4、伤残等级确定后,您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后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有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医药费、营养费等。
    二、劳动合同 单位应当在您入职时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向您支付双倍工资。
  • 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


    2、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没交工伤保险,员工工伤由社保基金赔偿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九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公司不交社保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会被社保机构处罚,罚罚金。但是针对个人不存在补偿或者赔偿的问题,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其补缴社保,以此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 1、员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故从2008年1月始才有经济补偿的,以前的法律没有规定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的,故以前的是没有补偿的。
    2、支付加班费,东莞地区一般也是仅支持两年的;
    3、补缴社保,不能补的,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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