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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我在工作中右脚趾截肢了三个,2013年1月鉴定为九级工伤,现在准备辞职。当时劳动局赔了九个月的伤残医疗补助金,请问公司有义务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除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还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吗?(当时公司承担了医药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和少部分营养费、正常的工资待遇也没用变) 请问我该怎么拿到这部分钱,需要打官司吗? 如果我所在地的月平均工资在1500 那根据法律规定,能得到多少赔偿,有必要找律师吗?

其他 2014-03-07 13: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赔偿较多,建议委托律师!
  •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应该是单位为你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如果你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同时要求社保基金支付医疗补助金
  • 赔偿费用较多,根据你的年龄等因素确定!可联系我!
    【追问】我现在才24岁,我想知道大概能赔偿多少钱?如果费用多的话,我就想找一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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