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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现任丈夫都是二婚,结婚一年多,婚前没有财产公证,如离婚,财产平分吗

离婚 2019-05-05 16: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这一事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先救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在达成共识后再就双方子女的归属权来进行协商,最后得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果后便可以去民政局进行离婚办理。 要知道,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通常情况下这一部分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双方协商后一方自愿放弃外,应该由双方按照平等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就这些事项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进入离婚的诉讼程序。
  •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①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③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据此,夫妻双方不仅可以约定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可以反向约定婚前、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是近几年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
  • 你好!
    1、关于离婚,你们可以协议离婚,并就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协议不成,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2、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的彩礼、结婚礼金、为结婚而买的家具等都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哺乳期内,原则上由女方抚养,男方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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