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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有一套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所以不可以去公证所办遗嘱公证,现在我们经过村里写遗嘱盖章,这样以后如果出现和这一份遗嘱内容冲突的遗嘱,(另一份遗嘱没有村里的盖章)而且日期在有盖章的一份后面,那么哪一份有效我父亲有一套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所以不可以去公证所办遗嘱公证,现在我们经过村里写遗嘱盖章

房产纠纷 2019-05-05 19: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有没效,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还有书面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等,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你爷爷写的属于书面遗嘱,只要他写遗嘱的时候头脑是清醒的,没有被别人所控制,是按照自己的遗愿写说来的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公证.
  • 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比较重要,公证可以防止因为形式上的瑕疵而导致出现遗嘱无效的现象。
    但是为了保障遗嘱的有效性应注意以下几点: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无遗嘱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为遗赠。遗赠人有无遗嘱能力也以遗嘱设立的当时情况为准。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以遗赠人死亡时继承人的状况为准。
    3、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合法定形式的,遗赠无效。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受遗赠人。遗赠人死
    亡时已受孕的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但也应以活着出生的为限。
    5、受遗赠人未丧失受遗赠权。关于丧失受遗赠权的事由,我国继承法中没有明文规定,通说认为,应当适用关于丧失继承权的规定。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根据继承法的其他相关规定,遗嘱只要符合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特定人员预留财产份额(胎儿和依靠被继承扶养而无能力获得收入的人),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就属于有效遗嘱。
  •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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