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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意外保险,出了事故受伤怎么陪尝?谢谢了

保险纠纷 2019-05-18 18: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意外保险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
    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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