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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别人信用卡被刑局而本人已无力偿还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10 00: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婚姻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对于夫妻双方中一方的信用卡透支问题,应当依照上述情况,确定为个人债务的有个人处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则由双方承担。
  • 信用卡欠款不还,如果被判定为【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的,可以立案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2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已经属于犯罪,公安部门在履行正常程序后可以直接抓人。
    注意:立案是指公安部门接受报案,开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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