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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我现在办的监视居住

刑事辩护 2024-08-07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监视居住期间,如果您有紧急情况需要离开住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您必须首先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这通常涉及向负责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或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紧急情况的原因、目的地、预计返回时间等信息。只有在获得明确批准后,您才能离开住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可能构成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面临法律后果。
  • 在监视居住期间,如需会见律师,您应首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会见律师的目的和必要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但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其会见通常会被视为合法且必要的。执行机关在审核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获得批准后,您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与律师会见。
  • 在监视居住期间,您需特别注意以下法律事项以避免违反规定: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 未经批准,不得会见除律师外的其他人员或进行通信;3. 确保在传讯时及时到案;4. 不得干扰证人作证或毁灭、伪造证据、串供;5.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遵守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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