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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外情生子 小三也是婚内 一直敲诈钱财

综合法律 2019-05-14 15: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婚外情生子,例如:男方虽然是因为婚外情而生育的子女,但是该子女与男方的父子关系是存在的。那么,男方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那么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抚养教育、管教保护、赡养扶助和遗产继承等,同样适用于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 对于孩子的抚养,婚生和婚非生是一样的。
      如果孩子在二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抚养。
      如果孩子在二周岁以上,则要看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协商不成的,可以就孩子的监护权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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