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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追尾撞别人的车,我全责,保险公司定损后,修车费用650。除修车费用外,对方要求赔偿出租车费用。从他们家到4S店来回打车近400辆,还有修车期间每天打车的费用。除了修理车,总共需要500元。刚开始不想给,后来他们要起诉,我也不想大惊小怪,就给了。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合理吗?如果我再遇到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我开车追尾撞别人的车。保险公司确定损失后,对方要求赔偿除维修费用外的出租车费用。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8-10 2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追尾全责,对方没经定损就修了车,可以交由交警部门负责。若是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则可催促事故责任方尽快定损,若对方不理会则可以诉诸法律。如果是事发当时在现场由事故双方同意进行快速处理程序则另当别论。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以下几点: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法律依据:《业务出险登记表》;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6、赔付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
  • 有没有责任认定书?如果对方有责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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