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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以奖金名称发的工资保险公司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19-06-11 18: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先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再由责任人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赔偿的,则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责任人和责任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直接赔偿,超过部门再由责任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关于工资奖金福利的区别我来回答:《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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