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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有两个名头给客户开发票算不算偷税漏税

刑事辩护 2019-06-28 16: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个人开普通税票具体流程以及需要准备材料:
    到户籍地国税局代开,带着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对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去代开发票窗口填写代开发票申请单,带着大约合同额3%税金。
    扩展资料:税票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向纳税人收取税款时使用的专用凭证。
    它主要包括两类:
    (1)税收完税证,它包括通用完税证、定额完税证和印花税票等。
    (2)税收缴款书。
  • 由于“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规定此罪名。2009年《刑法修正案
    (七)》第3条将《刑法》原第201条的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但管辖的具体行为和案件范围与原偷税罪基本相同,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对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  “偷税罪漏税罪”(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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