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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谁来培常谢谢

综合法律 2019-06-01 00: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第24条、《合同法》第311条的规定,货运公司的连单背面写到的“贵重物品损坏不给予赔偿”是无效的,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毁损的应当由货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第24条、《合同法》第311条的原文如下: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运输合同中的货物运输途中的损坏,可以按照双方约定价格或市场价格赔偿。法律依据是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第三百一十二条要看有没有保价了!没保价的话顶多赔个运费的多少倍。
    你们一个公司的 他们没道理不帮你们解决啊,要注重云协作啊!总公司那边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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