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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犯人有病,慢性疾病,久治不愈能保外就医

刑事辩护 2019-05-30 13: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确实病情恶化需要保外就医,可以向监狱提出监外执行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应该有当地省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病情严重需要保外就医的证明文件,监狱据此可以考虑是否同意保外就医。
    具体程序是监狱将此保外就医的情况以书面意见的形式报省司法厅劳教局批准。 所以你可以申请,是否批准,还需主管单位同意. 监狱保外就医工作程序一般可表述为:①被保对象(即保外就医对象)及所在的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建议;②监狱刑罚执行部门考察、审查;③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④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呈报;⑤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决定;⑥当地公安机关监督及监狱定期考察.
  • 具体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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