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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还要写谁的名字。可以同时这两个人的吗

离婚 2019-06-19 18: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婚前买房,婚后没有对方共同还贷或者仅仅有一方婚前全部出自购买房屋的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了该房屋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分割的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需要将该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 1、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2、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女方按照双方协议或者约定享有共有权。
    3、双方明确约定房屋份额的,是按份共有。未明确约定份额的,由两人共同共有。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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