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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乙方用已注销的公司与我方签订了合同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29 20: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
    2、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处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第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
    3、未满16周岁的才属于童工,用人单位(除艺术类特殊单位外)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属于违法。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属于未成年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1,公司注销,无论是破产后注销,还是非破产注销,都必须通过工商部门,而这个流程当中
    一、需要税务部门完税凭证。
    二、需要到银行办理销户。
    三、工商和税务部门肯定要对企业账目进行核查(就是查账)
    凡是企业以企业名义对外借贷的,必然走公司账目流程,工商,税务部门必然能够核查到,做假账的代价是非常大的。
    通过公司借贷,工商部门必然会通知债权人,咨询其是否要主张债权。
    2,现在有些小公司,其多数是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向他人或者公司借款用于经营,这笔款不是通过公司账务往来。
    但是这样,借贷就从公司借贷变成个人借贷。公司是否注销和借贷之间就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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