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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媳妇结婚不到一年可以退还礼金和金银手饰吗

离婚 2019-06-12 09: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你提供的材料只能给你做这么多分析,要知详情可电话咨询本人。
  • 礼金是否退还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给付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婚前的礼金一般不该算在夫妻共同财产里面的,“礼金”按俗话来说也就是“定婚”,而既然结了婚那就是说结婚前双方(包括家长)都同意,结婚之后又是另一种说法跟礼金一定关系也没有,如果想离婚那分的也是婚后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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