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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因个人原因公司未缴纳社保,第二年公司开始给我缴纳社保,现在成为公司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可以要求补缴第一年的社保吗?

劳动纠纷 2018-07-28 2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连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即按照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 你好: 改变合同是由单位提出,合同的改变是应经双方同意才能签约生效,员工不愿变更新合同,实际是不可行的。或者解除,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签订新合同。 协商不一致时, 旧合同还有执行的可能吗。
    顺延的一年时间, 在单位的工作期间属于原合同的延续,拒签新合同,提出续签原旧合同,关键是原合同的客观条件是否还存在?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社会保险的相关条款,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保险,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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