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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否能购买?如果拆迁能否享受正常政策?

拆迁补偿 2019-06-03 14: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无论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策,都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只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细化。在国家层面,《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作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就属于地上附着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此外,《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还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 关于小产权房,如果是居住者用来抵押借贷是不行的。
    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居住者只有居住权,没有对产权进行买卖,赠与、继承等形式改变产权的权利,抵押也是属于更改的一种形式,银行是不会接受产权不明晰的抵押的。
    如果是集体出具相关文书同意的,就等于集体是借贷担保人,房屋为担保物,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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