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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需一笔资金就把车辆登记证拿去车贷金融公司做抵押贷款可是都好多天了还没下款而且资料都交给他们了包括身份证银行卡合同也签了怎么办了还没下款而且资料都交给他们了包括身份证银行卡合同也签了怎么办?

金融 2018-07-29 0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 银行抵押车贷款条件有下列几条: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够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 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4 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银行汽车抵押贷款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如果想在银行办理汽车抵押贷款且银行同意的话,首先你的车子要在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看评估价值是多少,然后根据评估价值最多按50%给你发放贷款。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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