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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户口不在家,有人头费

拆迁补偿 2024-09-01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处理房屋拆迁且户口不在家但涉及人头费的情况时,首先需要明确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拆迁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人头费通常指基于人口数量的补偿,若您认为应获得而未得,可依据条例规定,通过申请裁决或诉讼至当地人民法院解决,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 若拆迁补偿中未明确提及人头费,但您认为自己应享有此权益,首先需收集相关证据,如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接着,可与拆迁方协商,明确人头费的计算标准和依据。若协商无果,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申请裁决或提起诉讼,要求合理补偿。
  • 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货币补偿,即直接给予被拆迁人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补偿;二是房屋产权调换,即提供与被拆迁房屋价值相当的房屋进行置换;三是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即部分采用货币补偿,部分采用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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