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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18岁,母亲无户口,生父找不到,怎么办理户口登记?

离婚 2019-06-07 12: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遗产不应按照户口本上的人分,姨姐和她的孩子对父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约定对遗产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应当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对遗产进行分配。
  • 理论上结婚登记后是要去的有关部门将户口本上改为已婚,但是没有硬性规定。
    (一)结婚证的领取:
    结婚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民政局领取。
    具体的流程为:
    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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