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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个体企业上班是管理人员,公司保险导多少年龄停保

保险纠纷 2019-05-12 17: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中涉及公司保险,责任是由交警判定的,依据交警判定的责任系数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当然同责保险公司是按比列赔偿。如果你们两车是同等责任,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话,保险公司是按照两车2000元交强险互赔,剩余部分保险公司承担50%。例如你车损失20000,三者车损失10000 你们同责,那么保险公司赔付你的金额是(20000+10000-4000)*
    0.5+2000=15000 同理对方如果保险全部买足的话保险公司也会赔给他
    15000.那么对方还应支付你
    5000. 如果你的保单有特别约定等其他的附加内容还要相应的扣减。
  •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就十分明确地规定了公司章程的约束范围,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含义,我国《公司法》第217条明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是公司机关的成员,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公共事务的执行和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而且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同时,公司章程有关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的规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行使职权的重要依据。
    公司法还建立了民事责任机制,以确保公司章程有效地得到贯彻实施。例如,根据《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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