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种子兽药化肥罪

刑事辩护 2024-09-02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界定伪劣农药、兽药、化肥和种子的标准时,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需关注产品是否‘假’或‘失去使用效能’,以及是否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具体标准通常由相关行业标准、国家质量标准和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具体使用效果等因素综合判断。这些标准确保了产品在实际应用中能达到预期效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 销售伪劣农药但未造成实际损失,是否构成犯罪需具体分析。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关键在于销售者是否明知是假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并存在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若仅因质量问题未达预期效果,但未故意冒充合格,且未造成实际损失,可能不构成该罪。但具体是否构成其他违法行为,需根据相关法律综合判断。
  •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种子兽药化肥罪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确定,具体为: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刑罚轻重依据损失程度划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种子兽药化肥罪?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