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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9-04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详细阐述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境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程序。这些情况包括劳动者医疗期满无法继续工作、工作表现不佳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达到要求,以及由于客观条件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理解并正确应用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避免可能的法律争议。
  • 针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处理方式通常包括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合同等。在采取相应措施时,需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具体情况、企业的实际状况以及法律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不受损害。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不同情况,处理方式分别如下:
    1. 劳动者医疗期满无法继续工作:应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然后进行劳动合同解除,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 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即使经过培训或调岗仍无法胜任:同样需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然后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3. 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企业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果协商无果,则应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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