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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申请公租房,妻子名下有房,已经买过了还能申请吗

房产纠纷 2019-06-25 05: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3、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1)1人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2)2人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单居、小或中套型;
    (3)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中或大套型;
    (4)3人以上 夫妻及子女 中或大套型;
    (5)3年没摇上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 申请公租房需要以下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2、城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3、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人员。
    4、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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