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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欠债,被拍卖共同房产

婚姻债务 2024-09-08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若债务系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为共同债务。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需债权人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方为共同债务。这要求详细审查债务用途、双方经济行为等因素。
  • 若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可通过以下方式保护共同房产:1. 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如银行流水、财务记录等;2. 向法院提出异议,说明房产为共同所有,不应因个人债务被拍卖;3. 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房产被不当执行。
  •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责任分配原则如下:1. 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生活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 债务若属一方个人债务,如赌博、吸毒等,则由该方个人承担;3. 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法院有权执行共同房产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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