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操作如下:
1. 核实卖方证件:确认卖方已取得安置房的初始登记证,并核对其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件的真实性。
2. 准备过户材料:买卖双方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初始登记证等过户所需材料。
3. 提交过户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填写过户申请表。
4. 缴纳税费:根据当地政策,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5. 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过户手续,包括签字、盖章等。
6. 领取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颁发新的房产证给买方。
如遇到权属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协商无果时,可寻求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