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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搬厂到市外但他说是分厂不叫搬厂请问下员工有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7-30 20: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只是在 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东莞市外搬迁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老板把公司卖掉,是投资人变更,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新的投资人应当承继前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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