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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购买了过期食品,要求赔付1000元,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9-12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顾客购买过期食品要求赔付1000元的情况,其合理性需结合具体情境来判断。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若超市明知商品过期仍销售,顾客可要求增加赔偿,通常赔偿额为商品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若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计算。因此,顾客提出的1000元赔偿可能超出法律规定,最终结果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
  • 针对此类过期商品赔偿争议,顾客与超市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选择解决方式时,应考虑赔偿金额、证据充分性及处理成本等因素。
  • 针对过期食品问题,如商品价值较低且损害较小,建议与超市协商退换货或达成小额赔偿;若超市态度不佳或损害较大,则应保留相关证据,可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提起诉讼。在协商时,顾客应明确诉求并保持冷静;投诉时,提供购物凭证和过期商品照片等有力证据;起诉时,则需备好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依法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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